【禁种铲毒】一株也不行!洞口公安铲除罂粟40余株,行政处罚4人!
2025-04-01 11:40:2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姜红玉 | 作者: | 点击量:739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夏晓敏 尹方倩 潘浩)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,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,无论出于何种动机,无论数量多少,私自种植、贩卖罂粟,都是违法行为!!

近日,洞口县公安局石江派出所查处4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,共计铲除罂粟幼苗40余株,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4名。3月25日,石江派出所民警在禁种铲毒工作中发现4处隐秘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幼苗地点,共计40余株。经调查,分别系任某、谢某、尹某、文某四人种植,民辅警分别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,并依法对罂粟植株予以铲除。目前,违法行为人任某、谢某、尹某、文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警方提示,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,主要缘于个别村民对铲毒禁种的法律意识淡薄、对毒品原植物的甄别能力较低。个别农户因赏花、尝鲜、治病而在小范围非法种植罂粟,罂粟花虽鲜艳动人,但切不可因此触犯法律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无论是何理由均属于违法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整治。

谨记!罂粟不能种,种一棵即是违法!轻则拘留罚款,重则判刑入狱,珍爱生命,远离毒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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